一场围绕“AI节奏”的集体诉讼
9月18日,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正式受理了一宗反垄断案件,案号3:26-cv-10693,案件名称是Buist v. Anthropic PBC。原告Charles Buist等人代表一批AI服务订阅用户,把Anthropic、OpenAI、SpaceXAI和谷歌一起告了。他们请求法院认定这四家企业在“放缓AI发展”上存在协调行为,同时申请集体诉讼认证。
这个案子最特殊的地方在于,被告靠的不是价格垄断或分割市场,而是靠高管公开喊话“大家都别跑太快”。原告认为,这种表态本身就是一种协调,直接触犯了《谢尔曼反垄断法》第一条。
“放缓倡议”是怎么来的?
事情的引子是Anthropic CEO达里奥·阿莫代伊在9月12日发了一篇文章。他呼吁行业一起为AI前沿设定节奏,别让技术进步像脱缰的野马。他特别强调,“放缓”不是叫停模型训练,也不是不搞技术了,而是以更稳的速度推进,留出时间做安全验证。他还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、行业协调和国际协调。
这篇文章一发,OpenAI的萨姆·奥尔特曼、SpaceXAI的埃隆·马斯克、谷歌DeepMind的德米斯·哈萨比斯都公开表示认同。四个AI圈最有话语权的人,口径一下子对齐了。
原告为什么觉得自己吃亏了?
原告的逻辑挺直接:你们几家私下商量好,一起慢点出产品。那消费者花同样的钱,买到的新东西更新得越来越慢,这不就是变相降质吗?如果一家想快,另一家也想快,市场自然会给出更好的产品。现在几大巨头统一了节奏,等于把竞争的油门松了。
所以他们请求法院颁布禁令,禁止这种行为,同时确认这违反联邦反垄断法。
法律上能成立吗?
这里的关键是“协调”怎么认定。反垄断法管的是企业之间的协议或默契,光是公开说“我支持放缓”算不算协议?原告认为,四家公司的CEO互相点赞、公开附和,就是在给行业释放信号,形成一种心照不宣的同步。被告大概率会辩称,这只是观点表达,没有具体协议,也没有强制力。
历史上,类似“联合声明”被认定为垄断行为的案例不多,但也不是没有。法院要不要受理集体诉讼、能不能进入证据开示阶段,会是第一道坎。
对行业和用户意味着什么?
这场官司的走向,可能影响整个AI行业的竞争节奏。对企业来说,如果“协调放缓”被认定违法,以后高管们公开发声都得小心。对普通用户而言,AI产品迭代速度会不会因此变快,也说不准。反正,技术发展这事,从来不是单靠一纸倡议就能定调的。如果企业想把AI用到业务里,选云服务器ECS的时候,可以多看看阿里云优惠,找靠谱的易枫顺 - 阿里云官方旗舰级代理商问问价,毕竟算力成本也是实实在在的。
FAQ
Q: 这起诉讼的案号是什么?
A: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受理的案件编号是3:26-cv-10693,案件名称是Buist v. Anthropic PBC。
Q: 被告方有哪些?
A: 被诉方包括Anthropic、OpenAI、SpaceXAI和谷歌四家AI企业。
Q: 原告想要什么结果?
A: 原告寻求集体诉讼认证,并请求法院颁布禁令,认定这四家企业协调放缓AI发展的行为违反《谢尔曼反垄断法》第一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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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IT之家